标题:理事无碍十门 内容: (名数)于事(现象)、与理(本体)之关系立十门:一理偏于事,一、真法界之理遍在一切之事法,虽理无分限,事有分限,而事既即于理,则亦无分限,故一一微尘具足真理。 二、事遍于理,理既遍于事,事亦遍于理,以有分限之事,具无分限之理,故遍在一微尘法界。 三、依理成事,依真如之理,成世间之事,事无别体,全揽理而成,如波依于水,水全成波也。 四、事能显理,理无形相,即事而明,事既依理而成,则理乃依事而显,如波相尽而水体全显也。 五、以理夺事,事相既虚,全体是理,故一切之事法不可得。 般若心经所谓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是也。 六、事能隐理,真理既随缘而成事相,遂今事显而理不现,如水之成波,波显水隐也。 经所谓法身转五道名曰众是也。 七、真理即是,真如之理性即是事相。 真如之外,非有事相,如水即是波,波之外别无水。 般若心经所谓空即是色是也。 八、事法即理,世间一切事法本无自性,皆由因缘会集而有,举体即是真性,真性之外无事法,般若心经所谓色即是空是也。 九、真理非事,事即真理,而非是事,盖理为真而绝诸相,事为妄而带差别,真妄既异。 故即妄之真异于妄。 如水之湿性。 即非波之动相也。 十、事法非理,为全理之事,而非是理,盖理性平等,事相差别也。 性相既异,故举体全为事,而事相宛然,如波之动相。 非是水之湿性也。 说见华严大疏二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13:11:16 来源:地藏论坛 链接:https://www.mjzj.net/dict/68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