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阿陀那 内容: 【阿陀那】义翻执持,能执持种子根身生相续义。 执持有三:一、执持根身令不烂坏;二、执持种子令不散失;三、执取结生相续义。 即有情于中有身临末位,第八识初一念受生时,有执取结生相续义。 结者,系也,属也。 于母腹中一念受也,便系属彼故。 亦如磁毛石吸铁,铁如父母精血二点,第八识如磁毛石。 一刹那间,便揽而住。 同时根尘等种,从自识中,亦生现行,名为执取结生。 故楞严曰:陀那微细识,习气如瀑流(槜李云:言习气者,谓熏习气分,乃种子异名。 以第八识中,无始习气,微细生灭,流注不息,故如瀑流。 解深密经云:如瀑流水,生多波浪,诸波浪等,以水为依,五六七八,皆依此识),真非真恐迷,我常不开演(宗镜云:佛若一向说真,则众生不复进修,堕增上慢,以不染而染,非无客尘垢故。 若一向说不真,则众生拨弃自身,生断见故,无成佛期。 故对凡夫二乘,恐生迷倒,常不开演。 故解深密经云:阿陀那识甚微细,一切种子如瀑流,我于凡愚不开演,恐彼分别执为我。 熏闻云:真谛谓之第七识,盖取第八染分立名。 唯识百法谓之第八识者,则通取染净和合为因)。 解深密经谓之第九者,乃别取第八净分言之。 故摄论云:世尊说法凡有三种:一染污分,二清净分,三染污清净分。 譬如金藏土中有三:一地界,二金,三土轮。 以地譬依他性,具染净二分,此八识。 以土譬分别性,为生死染分,此七识。 以金譬真实性,为涅槃净分,此九识。 宗镜云:分别诸识,开合不同,皆依体用。 约体则无差而差,以全用之体,不碍用故。 约用则差而无差,以全体之用,不失体故。 如举海成波不识海,举波成海不碍波。 非有非无,方穷识性;不一不异,可究心源。 古德云:约诸识门,虽一多不定,皆是体用缘起,本末相收。 本是九识,末是五识。 从本向末,寂而常用;从末向本,用而常寂。 寂而常用故,静而不结。 用而常寂故,动而不乱。 静而不结故,真如是缘起。 动而不乱故,缘起是真如。 真如是缘起故,无涅槃不生死,即八九为六七;缘起是真如故,无生死不涅槃,即六七为八九。 无生死不涅槃故,法界皆生死;无涅槃不生死故,法界皆涅槃。 法界皆涅槃故,生死非杂乱;法界皆生死故,涅槃非寂静。 生死非杂乱,众生即是佛。 涅槃非寂静,佛即是众生。 是以法界违故,说涅槃是生死,即理随情用;法界顺故,说生死是涅槃,即情随理用。 如此明时,说情非理外,理非情外。 情非理外故,所以即实,说六七为八九。 实者,体也。 理非情外故,所以即假,说八九为六七。 假者,用也。 以假实无碍故,人法俱空。 以体用无碍故,空无可空。 人法俱空,故说绝待。 空无可空,故言妙用。 如斯说者,亦是排情之言,论其至实者,不可以名相得。 至极者,不可以二谛辨。 不可以名相得,故非言象能诠。 不可以二谛辨,故非有无能说。 故云:至理无言,贤圣默然,正可以神会,不可以心求。 问:一心湛寂,云何起诸识浪? 答:只为不觉,忽尔念生。 起信云:以不如实知真如、法一故,不觉心起。 摩诃衍论云:即是显示根本不觉之起因缘。 根本不觉,何因缘故,得起而有? 因不如故,得起而有。 何等法中而不如耶? 谓三法中而不如故。 言不如者当有何义? 谓违逆义故。 云何三法? 一者实知一法,二者真如一法,三者一心一法,是名为三。 实知法者,谓一切觉,即能达智。 真如法者,谓平等理,即所达境。 一心法者,谓一法界,即所依体。 于此三法皆违逆故,无明元起。 是故说言,谓不如实知,真如、法一故,不觉心起。 彼三种法,皆守一中,终不离故,故通名一。 又起信云:以无明熏力,不觉心动,最初成其业识。 因此业识,复生转识等。 论释云:最初不觉,称为第一业相。 能见所见,无有差别,心王念法,不可分析。 唯有精勤隐流之义,故名为业。 如是流动,只申不觉。 第二转相,以业相念为所依故,转作能缘,流成了相。 第三现相,以了别转为所依,戏论境界,具足现前,所缘相分,圆满安布。 依此见分,现彼相分。 又,动相者,动为业识,理极微细。 谓本觉心,因无明风,举体微动。 微动之相,未能外缘,即不觉故。 谓从本觉,有不觉生,即为业相。 如海微波,从静微动,而未从此转移本处。 转相者,假无明力,资助业相,转成能缘,有能见用,向外面起,即名转相。 虽有转相,而未能现五尘所缘境相。 如海波浪,假于风力兼资微动,从此击波转移而起。 现相者,从转相而成现相,方有色尘山河大地器世间等。 楞伽经大慧白佛言:世尊,诸识有几种生住灭? 佛告大慧:识有二种生住灭,非思量所知。 谓流注生住灭,相生住灭(梵语伱伽,此云流注不断,言流注者)。 唯目第八:三相微隐,种现不断,名为流注。 由无明缘,初起业识,故说为生。 相续长劫,故名为住。 到金刚定,等觉一念,断本无明,名流注灭。 相生住灭者,谓余七识,心境粗显,故名为相。 虽七缘八,望六为细,具有四惑,故亦云粗。 依彼现识自种,诸境缘合生七识,为相生。 长劫熏习,名为相住。 从末向本,渐伏及断,至七地满,名为相灭。 依前生灭,立迷悟依。 依后生灭,立染净依。 后短前长,事分二别,即是流注生住灭,相生住灭。 仁王般若经云:然诸有情,于久远劫,初刹那识,异于木石,生得染净,各自能为无量无数染净识本。 从初刹那不可说劫,乃至金刚终一刹那,有不可说不可说识。 生诸有情色心二法。 色名色蕴,心名四蕴。 宗镜引古释:初刹那识,异于木石者,谓一念识,有觉受故,异于木石。 即显前念中有末心,所见赤白二秽,即同外器木石种类。 此识生时,揽彼为身,故异木石。 问:既非久远无始,何名初识耶? 答:过去未来无体,刹那熏习,唯属现在。 现在正起妄念之时,妄念违真,名为初识。 非是过去有识创起,名为初识。 故知横该一切处,竖通无量时,皆是即今现在一心,更无别理。 道契经:文殊师利白佛言:世尊! 阿赖耶识,具一切法,过于恒沙。 如是诸法,以谁为本? 生于何处? 佛言:如是有为、无为一切诸法,生处殊胜,不可思议。 何以故? 于非有为、非无为处,是有为、是无为法,而能生故。 文殊又白佛言:世尊! 云何名为非有为、非无为处? 佛言:非有为、非无为处者,所谓一心本法。 非有为故,能作有为;非无为故,能作无为。 是故我言生处殊胜,不可思议。 又云:当作二门,分明显说:一者下转门,二者上转门。 生灭门中不出此二。 如是二门云何差别? 颂曰:诸染法有力,诸净法无力,背本下下转,名为下转门。 诸净法有力,诸染法无力,向原上上转,名为上转门。 识论云:云何应知依识所变? 假说我法,非别实有,由斯一切唯有识耶? 颂曰:是诸识转变(转变是改转义,即八种识,从自证分转变,似二分现:即所变见分,有能作用,说名为见;所变相分,为所作用,说名为相。 即俱依自证分而转。 既若见、相二分,包一切法尽,即此二分,从心体上变起,故知一切诸法,皆不离心),分别所分别(从初业识,起见、相二门。 因见立能,因相立所,能所才具,我法互兴。 或谓用为能相,体为所相;或以七识为能相,第八识为所相),由此彼皆无(此见、相二分上,妄执彼实我法,二执是无,由此见、相二分外,妄情执有心外我法之境,皆是无故),故一切唯识(唯遮境有,识简心空。 将唯字遮萨婆多执心外有其实境,将识字简清辨等执恶取空,破空有二边,正处中道)。 又,诸师所明,总有四分义:一、相分(一、实相名相,体即真如,是真实相故。 二、境相名相,为能与根心而为境故。 三、相状名相,此唯有为法,有相状故。 通影及质,唯是识之所变。 四、义相名相,即能诠下所诠义相分是。 此四相中,取后三相而为相分。 又相分有二:一识所顿变,即是本质。 二识等缘境,唯变影缘,不得本质),二、见分,唯识论云:于自所缘,有了别用(见分有五类,一、证见名见,即三根本智见分是。 二、照烛名见,此通根心俱有照烛义故。 三、能缘名见,即通内三分俱能缘故。 四、念解名见,以念解所诠义故。 五、推度名见,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。 于此五种见中,除五色及内外等三分,余皆见分所摄)。 三、自证分,为能亲证自见分、缘相分不谬,能作证故。 四、证自证分,谓能亲证第三自证分、缘见分不谬故。 从所证处得名。 此四分义,镜如自证分,镜明如见分,镜象如相分,镜后弝(必驾切)如证自证分。 此四分有四师立义:第一,安慧菩萨,立一分自证分。 识论云:此自证分,从所缘生,是依他起故,故说为有。 见、相二分,不从缘生,因遍计心妄执而有。 如是二分,情有理无。 唯自证分,是依他起性,有种子生,是实有故。 见、相二分是无,更变起我法二执又是无,以无似无。 若准护法菩萨,即是以有似无。 见、相二分,是有体;变起我法二执,是无体。 故安慧引楞伽云:三界有漏心心所,皆是虚妄分别为自性。 故知八识见、相二分,皆是遍计妄执有故。 唯有自证一分,是依他起性,是实有故。 二、难陀论师,立二分成唯识。 初标宗者,即一切心生,皆有见、相二分。 见、相二分,是能所二缘也。 若无相分牵心,心法无由得生;若无能缘见分,谁知有所缘相分耶? 即有境有心等成唯识也。 见分为能变,相分是所变,能所得成,须具二分。 见分相分,是依他起性。 有时缘独影境,即同种生。 有时缘带质境,即别种子。 故非遍计也。 若不许者,诸佛不应现身土等种种影像也。 三、陈那菩萨立三分。 安慧立一分,但有体而无用;难陀立见、相二分,但有用而无体,皆互不足。 立理者,谓立量果义。 论云:能量,所量,量果,别故,相见必有所依体故。 相分为所量,见分为能量,即要自证分为证者,是量果也。 喻尺量绢,绢为所量,尺人为能量,记数之智名为量果。 今见分、缘相分不错,皆由自证分为作果故。 今眼识见分缘青时,定不缘黄,如见分缘不曾见境。 忽然缘黄境时,定不缘青,若无自证分,即见分不能自记忆。 故知须立三分。 若无自证分,即相、见亦无。 若言有二分者,即须定有自证分。 集量论颂云:似境相所量,能取相自证。 释云:似境相所量者,即相分似外境现。 能取相自证者,即是见分能取相分。 故自证即是体也。 四,护法菩萨立四分。 立宗者,心心所若细分别,应有四分。 立理者,若无第四分,将何法与第三分为量果耶? 汝陈那立三分者,为见分有能量了境用故,即将自证分为量果。 汝自证分亦有能量照境故,即将何法与能量自证分为量果耶? 即须将第四证自证分,为第三分量果也。 引密严经云:众生心二性,内外一切分(内一分为一性,见、相二分为第二性,即心境内外二性),所取能取缠(能缘粗动是能缘见分,所取是所缘相缚也),见种种差别(见分通三量,故言种种差别)。 夫为量果,须是现量,方为量果。 前五识与第八见分,虽是现量,以外缘故,即非量果。 为量果者,须内缘故。 七识虽是内缘,亦非量果。 为量果者,应具二义:一现量,二内缘。 又,果中后得见分,虽是现量,内缘时,变影缘,故非量果。 即须具三义。 又,果中根本智见分,虽亲证真如,不变影故,是心用,故非量果。 即须是心体,具足四义:一现量,二内缘,三不变影,四是心体,方为量果。 问:四分以何为体性? 答:相分,所变色心为体性。 若内三分,即用现行心所而为体。 宗镜问:未有无心境,曾无无境心。 凡圣通论,都有几境? 答:大约有三境。 颂曰:性境不随心(性是实义。 即实根尘四大,及实定果色等相分境。 言不随心者,为此根尘等相分,皆自有实种生,不随能缘见分种生故),独影唯从见(影谓影像,是相分异名。 为此假相分,无种为伴,但独自有名,故名独影,即空华兔角,过去未来诸假影像法是。 此但从能缘见分变生,与见分同种,故名独影唯从见),带质通情本(即相分,一半与本质同一种生,一半与见分同一种生,故言通情本。 情即能缘见分,本即所缘本质),性种等随应(随应是不定义,谓于三境中,各随所应。 有性种界,系三科异熟等差别不定)。 又广释云:性境者,为有体实相分名性境。 即前五识及第八心王,并现量第六识。 所缘诸实色,得境之自相,不带名言,无筹度心,此境方名性境。 及根本智缘真如时,亦是性境,以无分别,任运转故。 言不随心者,都有五种不随:一、性不随者,其能缘见分通三性,所缘相分境惟无记性,即不随能缘见分通三性。 二、种不随者,即见分从自见分种生,相分从自相分种生,不随能缘见分心种生故,名种不随。 三、界系不随者,如明了意识,缘香味境时,其香味二境,唯欲界系,不随明了意识,通上界系。 又如欲界第八缘种子境时,其能缘第八,唯欲界系,所缘种子,便通三界,即六八二识,有界系不随。 四、三科不随,且五蕴不随者,即如五识见分,是识种收,五尘相分,即色蕴摄,是蕴科不随;十二处不随者,其五识见分,是意处收,五尘相分,五境处摄,是处科不随;十八界不随者,其五识见分,是五识界收,五尘相分,五境界摄,此是三科不随。 五、异熟不随者,即如第八见分,是异熟性,所缘五尘相分,非异熟性,名异熟不随。 独影境者,谓相分与见分同种生,名独影唯从见。 即如第六识,缘空华兔角过未,及变影缘无为,并缘地界法,或缘假定果极迥极略等,皆是假影像。 此但从见分变生,自无其种,名唯从见。 独影有二种:一者无质独影,即第六缘空华兔角,及过未等,所变相分是。 其相分与第六见分同种生,无空华等质。 二者有质独影,即第六识缘五根种现是,皆托质而起故,其相分亦与见分同种而生,亦名独影境。 三带质者,即心缘心是。 如第七缘第八见分境时,其相分无别种生,一半与本质同种生,一半与能缘见分同种生。 从本质生者,即无覆性;从能缘见分生者,即有覆性。 以两头摄不定故,名通情本。 质即第七能缘见分,本即第八所缘见分。 又,四句分别,一唯别种非同种,即性境。 二唯同种非别种,即独影境。 三俱句,即带质境。 四俱非,即本智缘如。 以真如不从见分种生故,名非同种。 又,真如当体是无为,但因证显得,非生因所生法故,名非别种。 性种等随应者,性即性境,种谓种类。 所谓于三境中,各有种类不同,今皆须随应而说。 又约八识分别者,前五转识,一切时中,皆唯性境,不简互用不互用。 二种变中,唯因缘变,又与五根同境故。 第六意识有四类:一、明了意识,亦通三境,与五同缘实五尘,初率尔心中,是性境。 若以后念缘五尘上方圆长短等假色,即有质独影,亦名似带质境。 二、散位独头意识,亦通三境,多是独影,通缘三世有质无质法故。 若缘自身现行心心所时,是带质境。 若缘自身五根,及缘他人心心所,是独影境,亦名似带质境。 又独头意识,初刹那缘五尘少分缘实色,亦名性境。 三、定中意识,亦通三境,通缘三世有质无质法故,是独影境。 又能缘自身现行心心所故,是带质境。 又七地已前,有漏定位,亦能引起五识缘五尘故,即是性境。 四、梦中意识,唯是独影境。 第七识唯带质境,第八识其心王唯性境,因缘变故,相应作意等五心所,是似带质,真独影境。 问:三境以何为体? 答:初性境,用实五尘为体,具八法成故。 八法者,即四大地水火风,四微色香味触等。 约有为说,若能缘有漏位中,除第七识,余七皆用自心心所为体。 第二独影境,将第六识见分所变假相分为体。 能缘即自心心所为体。 第三带质,即变起中间假相分为体;若能缘有漏位中,唯六七二识心心所为体。 摄论云:远行及独行,无身寐于窟,调其难调心,是名真梵志。 百法释云:如来依意根处,说远行及独行也,随无明意识遍缘一切境也,故名远行。 又,诸心相续,一一转故,无实主宰,名独行。 无身者,即心无形质故。 寐于窟者,即依附诸根,潜转身内,名寐于窟。 寐者,藏也。 即心之所蕴在身中。 此偈意破外道执有实我也。 世尊云:但是心独行,无别主宰,故言独行。 又无始游历六尘境,故名远行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7:30:21 来源:地藏论坛 链接:https://www.mjzj.net/dict/585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