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共不定 内容: (术语)因明三十三过之一。 因之十四过之第五。 六不定之一。 即因用于宗同品并宗异品,有全分关系之法之过失也。 因明入正理论所谓:共者,如言声常,所量性故,常无常品皆共此因,是故不定。 为如瓶等,所量性故,声是无常。 为如空等,所量性故,声是其常是也。 即共为所量性之因,于同宗品及异宗品,共有全分关系故,不能以此因决宗之常无常也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6:59:54 来源:地藏论坛 链接:https://www.mjzj.net/dict/33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