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当学毗尼义 内容: 戒诠律学,经诠定学,论诠慧学。 由戒生定,因定发慧,此是二学生起程序,故不得违越。 明代智旭大师初发心阅藏时,先阅二遍律藏,然后阅其他经论,古德典范,实可楷模。 没有严肃的戒律生活,也就得不到真实的禅定,因而也就得不到真实的智慧。 因此,戒律是求解脱者所必然要践行的。 《华严经》说“戒为无上菩提本。 ”佛教的根本精神在于戒律的尊严,在于佛弟子们对于戒律的尊重与持守。 毗尼藏者,佛法之纪纲,僧伽之命脉,苦海之津梁,涅槃之要道也。 《善见律毗婆沙》:若人有信心,恒生惭愧,当学戒律者,佛法得久住。 是故人欲得佛法久住,先学毗尼义。 一、戒以律己,止恶当学弘一律师说“戒以律己”,望学戒之仁者,深深以自省、自律为念。 切勿处处以戒律,徒做评量他人好恶、长短之标准。 况去佛日遥,人根陋劣,往往时、地、因缘或有不能如法成办者,当以惭愧心,依“随方毗尼”之遗教,善于开遮持犯。 于不变中善巧方便、于善巧方便中有所不变,则戒法与心法相应、制教与化教相资,三学得以并彰。 若善男子好心出家,律藏即是父母。 与其出家令得具足,教学威仪,依止律藏,自身持戒,能断他疑。 若入僧中,尤所畏惧,若有犯罪,依律结判,令法久住。 《善见》“佛说戒律,为欲止恶。 ”因止恶故,生不悔心,得生欢喜、安乐、三昧、慧眼、厌污,而得离欲。 生度脱,得度脱智,次第得入涅槃。 为欲言故,为欲说故,为依止故,为欲闻故,如是次第,必得度脱智。 是故殷勤当学毗尼。 灵芝律师资持记云:私习秉唱,未具忽闻;及末受前,曾批经律,因读羯磨,了知言义,准前后文,并论僧中正作,诈窃成障。 安有读文而成障戒(即贼住)? 古来高僧,多有在俗先披大藏。 今时信士,多亦如之。 二、若乐广览,自当阅律莲池大师曰:“若乐广览,自当阅律藏全书。 ”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四十:或是在家,或是出家,先于无上正等菩提发弘愿已,当审访求同法菩萨羯磨受戒,如是菩萨,往律仪戒,有四种他胜处法,四十三种有所违犯。 其第二十五不许学小戒: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起如是见,立如是论,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,不应受持,不应修学。 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,听闻受持精勤修学? 是名有犯有所违约是染违犯。 又第八戒: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,将护他故建立遮罪,制诸声闻令不作,菩萨于中应等修学无有差别。 圣典煌煌,大应学小,奈何在家发菩提心受菩萨戒,不应评阅比丘戒律? 有古大德发如是论:在家阅戒,于小为犯,然若精熟,用化有情,是有违犯,净而无染,如是清净,犯亦无碍。 是等同道,最堪崇敬。 欧阳竟无《支那内学院院训释》中说“……上来诸谬,不应阅戒,佛法封于一隅,一隅又复自愚,颛漫自炽,知识日微,又乌能续法王事,作诸功德,尽未来际? 近不得已,发沉痛语,应亟醒迷,翻然易趣,不应生误,谓虐谓鄙。 ”对当时社会上有人提出的“居士非僧类”、“白衣不当说法”、“在家(居士)不可阅戒”的各种说法作了批评。 三、有心出家,随分持守“忏悔羯磨”,时在家众不得参预,这一点无争议,各部派、律师看法无二;至于研读“出家律典”,若有心想出家或想随分持守出家戒者则无妨。 现在有许多人在阅读出家律典,这已是不可回避的事实。 除广化寺、多宝讲寺、平兴寺等流通处要求受过戒出家僧众索请外,大多流通处都可以请购到。 大藏经光盘、单行律本定价较低,更为一般读者所能承受。 广化法师说:“使我一则以喜,一则以惧! ”喜的是如佛所说的,持戒生天堂,持戒生西方,持戒成佛道。 在家人如此发心学戒,诚为可喜可贺。 惧的是在家读者读过之后,以律典所说为标准,去衡量一切出家人。 因为你不能和出家人时常在一聚,只是遇缘接近数日或数小时而已,为业力所障,出家人的善处没看见,只看到一些缺点,于是认为这个比丘不持戒,那个尼师不如法,因此渐渐地退失道心,毁谤僧尼。 退道失善根,谤僧堕地狱,是则可忧可惧也。 毗尼禁律正被出家佛子,若有在家深具信乐,好出家乃至发心出家者,以恭敬心求阅亦无妨。 但切勿以此而于出家师父中妄起分别,自断佛法善根。 或以少明戒法,驾凌僧尼,恶意盘诘,令他难堪,图逞一时之口业,必遭累劫之罪殃。 (信息来源:摘自《宁波佛教》)编辑:明蓝 发布时间:2026-06-01 13:34:08 来源:地藏论坛 链接:https://www.mjzj.net/bskk/12266.html